法制網 海口10月20日電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沈玉華 崔善紅 海南一公司總經理為擴大公司影響,開展招商業務,通過互聯網下載外省國家機關公文,並以下載的公文為藍本偽造私刻國家機關印章、海南省政府公文。今日,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一審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、印章罪判處寧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  2013年11月13日,寧某與王某豪註冊成立海南某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有限公司,王某豪占公司5%股份並出任法定代表人、寧某占公司股份95%並出任總經理。為了擴大公司影響力,開展招商業務,寧某於同年12月份在互聯網下載了湖北省政府公文,以此為藍本偽造海南省政府公文。次日,寧某在海口市汽車南站附近以100元的價格偽造一枚“海南省人民政府”印章,並將印章加蓋到偽造公文上。同年12月,寧某將偽造海南省政府公文打印三份,一份用於招商,一份交上傳到該公司網站主頁。  (原標題:海南一公司總經理偽造國家公文私刻印章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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